誠實是項美德,聖經中也有很多篇幅關於做人要真誠信實,十誡中不可作假見證,也關於誠實。由是如此,教會內充無數關於誠實的見證,基本離不開兩條套路,第一是因為誠實而吃虧,上帝在別處補償給你;因為不願造假而損失一宗生意,結果卻又因為如此,得到另一個客人的賞識,比之前賺得更多。另一邊,現實雖然受到虧損,但因服膺上帝而感到心靈滿足。
然而現實環境中,兩者俱無的機會大得多。誠實從來無為我帶來過甚麼好處,認錯亦沒有帶來過寬容,反之有許多麻煩和後悔。
自小到大不少關於誠實的經驗,對我而言十分負面。還好記得三年班時,英文老師在黑板上教一個生字,解釋了幾分鐘,然後用她一貫很溫柔的聲線問:「有邊個同學仲未明白呀?唔明就舉手啦。」其實我當時大致上理解,只剩下一兩分疑惑,老師見我面上有猶疑的神色,主動來問題:「你明唔明呀,唔明就舉手啦。」得到她的鼓勵,我便舉起手來,同時大約有三分一同學舉手。結果,她突然變臉:「我講咁耐你地都唔明,你地有無留心聽書架,全部企起身罰企扭耳仔!」
到後來小息有同學溫馨提示我,就算不懂,千萬不要舉手說自己不懂,因為一班四十人,老師未必會抽中問你,即使抽得中,最差亦不過係一樣被人罰,不主動投案當然較有好處。
另一件事,大約發生在十年前,當時的工作要中港兩邊跑,替公司在大陸的廠房試驗新產品。
其中一次,因為大意計算錯誤,搞錯其中一種原料的份量,完成後才發覺。當時有兩個選擇,第一當然是隱瞞,因為我不說,天知地知我知無人會知,而錯誤實在說也是無傷大雅,並無嚴重影響,固然,大意犯錯比較有礙面子。
在這種情況下,相信很多人會不作聲蒙混過關,我也爭扎了一會,究竟是否向上司如實報告。最後誠實選擇了我,效法華盛頓砍櫻桃樹後向父親認錯,由於當時手中沒有拿著無斧頭,所以得不到華盛頓的待遇,被上司臭罵了一頓。
當時的感覺非常不好受,因為對我而言,後果絕對可以因為撒一個小謊然來避免。我清楚誠實是對的,卻為自己的決定感到懊悔,彷佛做錯事一樣(事實上也做錯了),心靈上亦沒有甚麼平平安快樂。如果可以推倒重來的話,或許有不一樣的決定。
一直十分懷疑華盛頓砍櫻桃樹的故事,只是用來誆騙小孩,令到他們以為誠實會帶來讚揚,主動向父母坦白,現實並非如此。
漸漸悟出一個道理:誠實而勇於認錯的人,往往最先受罰,因為你已經認了,甚至罰得比較重。不知甚麼原因,主動承認犯錯,往往被誤認為挑戰權威。譬如,相信與我同輩的人中在中學時期均遇過這種事,同學在課室喧嘩,訓導主任衝入課室,由於無法一時確定誰人有份,丟下一句:「邊個有份嘈自己出黎自首。」而第一個出來自首的同學(通常是班內最頑皮幾個之一),訓導主任會劈頭一句:「吖,你仲夠膽出黎認。」
而且,當有兩三個同學願意自首後,訓導主任見有人交數通常不會再作追究。
誠實對比於其他傳統宣揚的美德,承受了很多風險。當然,不是說因為你誠實,之後甚麼都不用負責。但除了在法庭上認罪真係會減刑之外,大部份時間,一旦認錯,其他人自然覺得你應該承擔所有責任,甚至要負起不屬於你的責任,正正因為你有擔當。而另一邊,死不悔改一心抵賴的,卻又有一線生機能逃出生天,最差的後果也不過與誠實一樣。結果,無論脫身機會有多微,「兩害權其輕者」,對很多人而言,說謊當然比較好。
如果我們認同誠實,視之為一種美德的話,不止自己需要誠實,也該對誠實的人多一點寬容。如果誠實的人每一次得到的都是不愉快的經驗,無論幾推許當中的價值,人還是很容易在現實中低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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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身邊的人不敢向自己誠實,不應只責怪他人,亦要自我反思箇中原因。
回覆刪除華人社會有畀面文化,有些事情大家心照不宣就算了,說出來變成沒有轉彎的餘地,放過你他自己就難向上面交代。認罪悔改重新做人是舶來品,中國人從來是往死裡鬥的。
回覆刪除以往歐洲,教會的權力跨越國界,只要受到教會保護,連當地的皇帝也沒奈何。教會就是這樣的一個避難所,可以給人重新做人的地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