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會與發展商合作,一個出地,一個出資,改變土地用途,興建商用大廈或住宅,然後將新樓宇當中幾層留給原有教會,在過去幾十年間已經發生過很多次,未有引發公眾關注。在2016年國度才匯的講座《做個精明地主 -- 教會擴堂發展策略的再思》,其中一個分享個案,華南四方福音會便是採取與發展商合作,重建教會建築物。當時筆者亦有出席,並有寫下文章記錄,請參講座撮要。
在節目中簡單介紹過背景,特別是歷史較久的教會或宗派,早年買地或向政府申請批地,相對較容易,地契亦較少限制,有一部份更加是由信徒捐贈,而且當年的傳教士,亦不會嫌棄偏遠的鄉郊地區。但由於香港城市發展,以往的偏辟地方,今日不少已經成為炙手可熱地段,而教會的建築物多年使用後日漸殘破,本身缺乏資金重建,結果與發展商一拍即合。
為甚麼這種過去二三十年行之有效的發展模式,到今年佑寧堂重建,會特別觸發市民關注?除佑寧堂屬歷史建築之外,相信是與整體社會風氣改變有關,特別是年青一輩,更在意社區關懷、貧窮、公義、資源分配等問題,並與上一代有不同的理解。當上一代宣稱「發展總有人要犧牲!」(潛台詞是犧牲的不是我,或是犧牲別人來成全我),下一代下正正質疑「為甚麼一定要發展」、「為甚麼不是犧牲教會去成全別人」。
教會的反應,通常比社會慢幾拍,所以當社會風氣轉變時,一向行之有效的方法遭到質疑時,經常誤以為外界特別針對,迅速祭出諸如萬用回應,如「黑暗不喜歡光明」、「世界逼迫教會」、「末世不義的事增多」等等。加上教會在處理擴堂、重建等大型計劃時,經常過份靈意化,稱之為「神開路」、「異象」、「神的祝福」,「憑信心領受」,令到教會很難與外界真誠對話,從而理解別人不滿的地方,有時連內部溝通亦不太可能。例如,片中捲入重建風波的佑寧堂及神召會,均拒絕接受港台訪問,基本態度是將教會與發展商合作重建一事,視之為堂會內的「家事」,外人(包括不信的人及其他堂會)不得過問。所以,我甚欣賞願意接受訪問的盧龍光牧師,至於他的解釋是否為大眾所接受,自有公論。
某程度同意盧龍光牧師所言,教會不一定要艱苦經營,連年蝕錢,仰賴信眾打救,作為管家宜應精打細算,幫教會儘可能財政獨立,因為俗語說得好:「拿人的手短,吃人的嘴軟」。而做到怎樣,賺到多少,才是稱職的管家呢,卻甚少深入討論。連本地不同的堂會,一樣出現貧富懸殊的現像。本地有些教會儲備豐厚,甚至「水浸」而要四出為資金尋找出路。例如,我曾經寫過一篇文作,筆者的母會,扣除會章規定的常費儲備之後,仍然一度坐擁超過二千萬流動現金,最後為保本計決定撥一部份去買人民幣,結果買入不久正撞上中央「暴力貶值」,蝕本收場。詳情可見此文。
翻查維基的資料:
「踏入1980年代,水手館提供給駐港英軍的牧養事工經已式微,該館終於在1989年拆卸,並重建成酒店,以循道公會會祖約翰·衞斯理(John Wesley) 作英文命名,中文命名衛蘭軒,於1992年開業,由循道衛理中心有限公司委託恆隆集團作管理,直至2012年2月1日改為委託泰國ONYX Hospitality Group管理,並改名為OZO Wesley Hotel Hong Kong,並進行大規模重修及改裝工程,已於2013年4月正式啟業。」
(點解約翰衛斯理會變咗做衛蘭?!)
將原本用以牧養的地方,改建成酒店營運,這種做法與教會直接經商距離有多遠?當教會有賺,甚至大賺的時候,盈餘該如何使用?當中的信仰考慮是甚麼?所謂管家的職責,範圍究竟可以延伸多遠?
不希冀今日本地的教會,可以像使徒時代一樣凡物公用,不過,假如將香港教會的擴堂基金及常費儲備,效法旅遊業賠償基金,撥零點幾個巴仙出來成立一個基金,恐怕也會是天文數字。不過,如此境象,應該是耶穌再來,新天新地才會出現,筆者不便妄語。
未知讀者有否為意,這種與發展商合作的發展模式,一方出地,一方出資,然後再將地下幾層留給教會之用,卻是本地教會獨有的做法,少見到其他宗教仿效。
譬如,座落於尖沙咀的清真寺,可以說是香港的黃金地段,卻從來沒聽聞過有人考慮將之拆卸重建成幾十層高的商業大廈,然後將地下五層做清真寺,大家亦從來沒有聽過嗇色園打算重建黃大仙廟,向城規會申請改變土地用途,將地皮改建成豪宅,然後與發展商換地,在其他地方興建更大更新更美的黃大仙廟。(話時話,假如黃大仙廟要換,黃大仙區仲叫唔叫做黃大仙呢?)而著名異端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,更加是反其道而行,專購買昂貴地段興建地標建築。
新教經常批評其他宗教是拜假神拜偶像,但異教徒對自己的歷史傳統及宗教場所的重視,似乎比教會有過之而無不及,不會考慮因發展或利益的緣故,而輕易將自己的宗教建築拆毀重建。先不論較出名的宗教場所,在香港隨便走進一間天后廟,不少上百年歷史,難道那些地皮又不值錢,不能改用途。即是民間信仰,對這種拆廟改建之事,還是相當忌諱。
為何號稱敬拜真神的基督徒,彷彿內置了一種破舊立新的發展觀,不至於理所當然,也最少是情有可願,少有深究當中是否合於信仰。誠如節目片尾陳可樂所言,教會不單止沒有批判和抗衡制度上的不公義,還主動被動配合為之護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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