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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0月9日 星期五

戀愛迷思(三)之拍拖等於結婚


基於「上帝早已預備,我不相信運氣」的講法,在教會中衍生出很特別觀念,其中一個是「拍拖是為了結婚」。

不是說談戀愛可以隨隨便便,不負責任。而是當你有一定的社會經驗後,即使不是親身經歷,從身邊人的故事,也察覺由拍拖去到結婚,中間太多變數,有很多不是人力可以掌握,我身邊也有一兩對情侶,去到拍了婚紗相、訂好酒席的時候分手。拍拖是邁向婚姻的過程,目標無疑是想找出一個可以一生一世的伴侶,卻沒有必然保證,。


在「隨隨便便」與「拍拖為了結婚」,當中有很多不同的過程,並不是兩個非此即彼的選項,而坊間教會眾多的「戀愛指引」、「戀愛十誡」中經常使用二分法,使人覺得不完全以婚姻為目的的戀愛,就代表不認真,玩玩下。

背後真正想法,還是源於「上帝為你預備」,既然上帝已經為你預備了最好、最正確、最天衣無縫、最天生一對的一位,還有甚麼可能失戀?求問過上帝,並掌握了上帝的旨意,還有失敗的可能?人若選對了,就會得到上帝的祝福,一拍拖就一定能夠結婚,結婚後就相親相愛天荒地老。你揀錯了,結局就係失戀,失戀就代表你當初揀錯了,或者在戀愛過程中出了問題(e.g.第三者、貪新忘舊),一定係人有錯,輕視了上帝為你所預備的人,上帝不會有錯,上帝安排給人的戀情也不可能出錯。

在這種格局下,信徒談戀愛只有一種出路:結婚。所以教會內對戀愛重視程度,幾乎等同於結婚,同樣是「神所配合的,人不能分開」,有些教會甚至鼓勵情侶,一談戀愛就儘快上婚前輔導,準備好進入婚姻,分手被視為歧途,甚至是犯罪,是對上帝的背德悖逆。

當年梁家麟的一本小書〈憑誰意行〉,記載了一個故事: 

有位姊妹失戀了,非常沮喪.......那位年長的基督徒卻鍥而不捨地再問她在拍拖之前,有沒有先求問上帝的旨意。姊妹想了想,坦白地回答說:「沒有」(這本來就是個誤導性的問題,既然分手了,整段感情理所當然地便不符合上帝的旨意呢,怎麽還好說在拍拖前已清楚上帝的心意;倘若姊妹堅決說清楚上帝的旨意,則她還要解釋為何這個預先的認定,竟與日後的事情發展不相吻合呢,她將陷墮至更棘手的神學問題去)。這位好心的長者在聽到姊妹的招供後,便恍然大悟地說:「怪不得失戀了!」然後立即要求姊妹認罪。 

暗地裡,教會入面係有種想法:「上帝係唔會令人經歷失戀!」

說穿了只不過成功神學的變調:「上帝希望人能夠成功,只要信心依靠,必定會保守人事事順利,一拍拖就結婚,一結婚就生仔,仔女個個身體健康學業進步,人生不會遭遇逆境,出問題一定是人不夠信心不夠信靠。」

誰說的呢?

《神未曾應許》

神未曾應許 我們拍拖 一拖就結婚 永無甩拖
神未曾應許 我們結婚 結婚就生仔 仔女眾多
神卻曾應許 我們單身 一樣有幸福 愛主愛人
弟兄姊妹們 別再煩我 生活太苦悶 養返隻貓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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