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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0月2日 星期五

恥笑度爆燈的戀愛指引

當日howtindog恥笑沙田浸信會的《戀愛十誡》後,有關方面急急澄清,指出《戀愛十誡》是十多年前的陳年教導,並不代表浸信會現有立場。當時已經指出,類似的《戀愛十誡》在教會根本從未過時,仍然非常流行。
近日挖出一份中華基督教會沙田堂的《戀愛指引》,恥笑度比當日《戀愛十誡》有過之而無不及,沙田果然係一個人傑地靈的地方。

拍拖是為了結婚?
我認為這個問題是虛的,背後真正的想法,其實是源於「上帝為你預備」,既然上帝已經為你預備了最好、最正確、最天衣無縫、最天生一對的一位,理論上,人是不會失戀。人若揀中了,就會得到上帝的祝福,一拍拖就一定能夠結婚,甚至不拍拖都可以結婚。你揀錯了,結局就係失戀,失戀就代表你當初揀錯了,一定係你有問題。所以才會出現指引中,將戀愛等同於婚姻的講法,「等同立約,是要認真、委身和永久的」,輕視戀愛就係輕視婚姻,輕視婚姻就是輕視上帝為你所預備的人。
想指出這種上帝觀是極為膚淺,說穿了只不過成功神學:「上帝希望人能夠成功,必定會保守人事事順利、一帆風順、學業進步、事業有成,拍拖不會失戀,不會遭遇逆境,出問題一定是人不夠信心不夠信靠。」
暗地裡,教會入面係有種想法:「上帝係唔會令人經歷失戀!」
挑!邊個話架!
約伯記不是正正指出這種說法的謊謬嗎?「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」誰可以說得準,情侶分手,不是出自上帝?
正所謂歌仔都有得唱:
《神未曾應許》
神未曾應許 我們拍拖 一拖就結婚 永無甩拖
神未曾應許 我們結婚 結婚就生仔 仔女眾多
神卻曾應許 我們單身 一樣有幸福 愛主愛人
弟兄姊妹們 別再煩我 生活太苦悶 養返隻貓
這種想法,與社會上一個現象很類似,就係怪獸家長,怪獸家長往往以為將所有最好,最正途的做法安排給子女,避免一切挫折、危險同打擊,以免誤入「歧途」,贏在起跑線上。怪獸教會在戀愛一事上床層架疊的規矩,事事操控,希望信徒在戀愛一事上「不要遇見試探,求我們脫兇惡」,贏在愛情的起跑線上,順順利利到達彼岸。
細細個我就聽:「教會咁做都係為你好,你大個左就明。」
到我今日年紀漸大,才發現這一套何其荒謬。
這一套真係出自聖經?還是自我不適當膨脹,試圖操弄別人的生命?特別是在表白後確認關係,要祈禱等候三個月,期間彼此不能見面,連任何類型的通訊也不可以,最多只可以一星期十五分鐘,其間還要保持「與屬靈長者分享」,大家有否發覺就好似去監獄探監一樣。這種做法,除了折磨人和宣示自己的屬靈權柄之外,能為人帶來甚麼好處呢?當中有甚麼聖經根據?要求青少年人跟從這些指引的屬靈長者、導師、牧者之類,你們在談戀愛時有沒有遵行祈禱等候三個月,你們自己若是做不來的話,憑甚麼叫別人遵守這些奇怪的規定?
就正如經上記著說:「你們律法師也有禍了.因為你們把難擔的擔子、放在人身上、自己一個指頭卻不肯動。」
聖經入面好多屬靈偉人都曾經歷過一定程度的失敗,上帝通過挫折去轉化他們的生命,摩西打死人流亡曠野,一樣可以帶領以色列人;彼得三次不認主,無損他成為第一代信徒領袖。我不是說上帝使人跌倒,而是在人跌倒後上帝沒有離開,甚至有辦法使人得好,宗教術語為「化詛咒為祝福」。

失戀無人想,但人生挫折總是避免不了,既然教會經常有人說:「教會只不過是一個人的群體,會犯錯,有罪而且不完美。」那麼,我就會說:「戀愛只是過是人生的一環,當中會犯錯,亦不完美。」

2 則留言:

  1. 其實我在北美的華人教會也是用和戀愛指引差不多的教導,對我來說是很ridiculous,但不少人跟著又真的有找到伴,所以結果當我不讚同時就變成了異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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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從來不否認,有人跟從指引會找到伴侶,因為即使在隨機事件中的常態分佈,總會出現少數極端值,一百對情侶祈禱等候三個月,最後可能有一對成功跑出,然後成為一直流傳的見證。但據自己的觀察及經驗,這種例子少得可憐,難成通則。
    相反來說,一百對情侶在見面第一星期就發生關係,最後也可能有一兩對修成正果,長相廝守,能否證明情侶儘早發生關係有利發展?只不過大部份時間,教會會略去這些例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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