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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0月30日 星期一

權力遊戲



上一篇文章稍稍講到教會內權力承繼的問題,意猶未盡,索性再寫一篇。
在中國傳統文化之中,慣於家長式管治,大至一個國家,小至一個家庭,通常呈倒T型(或者是三號風球)的結構,所有權力集中在少數,甚至一個人身上。教會是社會的縮影,中國傳統文化同樣會深深影響教會,牧者之下,便是群羊。安排人接班、權力交接往往成為教會中的試探,屢起風波。

在八九十年代,香港經歷一個很特殊的階段,中英聯合聲明簽署,中國在九七年收返香港,爆發移民潮,很多社會中上層的人,有能力便搞移民,為自己多謀一後路。教會內亦一樣,突然多了很多教牧長執,從神領受北美澳紐的宣教異象,去如黃鶴,引發領導層真空,不少人如此上位,擠進領導層。再加上當時政府積極開拓新市鎮,教會把握機會,到處植堂。正如敝教會的創堂牧者,神學院畢業不久,便受到母會差派到新市鎮的屋邨內開荒,年紀輕輕,仍未按牧的情況下,便當上堂主任,在當時而言是很常見。
當日第一代掌門人是否真的靈命高深,能力卓著,所以能日後可以開山立派,成就大業呢,恐怕未必。雖然開山祖師爺自有個人之處,不過亦因山高皇帝遠,總會控制力有限,因而獲得極大的自由度盡情發揮,實踐自己的牧養理念,隨住時日的洗練,邊錯邊改,慢慢獨當一面,將教會做大做強。
因此,第一代掌門人在位的時間通常很長,由年青時開荒植堂,到退休中間,通常有三四十年作為教會的最高領導人。由於整間教會是由他一手一腳湊大,當中的執事及同工,均由他親手提拔,眾人雖未至於唯命是從,亦必然馬首是瞻,有時未必是他不願意放下權力交捧,而是教會受到家長式管治的文化影響,需要一位大家長作為精神領袖支撐。
所以即使過了退休年齡,不願或無法退下的大有人在,退休後改當機構或堂會的顧問。美其名「燃燒一生報主愛」,在崗位上繼續發光發熱,外人看來便是做太上皇在背後指點江山,倒頭來不知要慶祝他們榮休,還是恭喜他們升職。
除此之外,對面花幾十年心血打下的江山,深怕所託非人,壞了門楣。所以他們尋找、觀察、培養接班人,往往要花極長時間,短則三五七年,長則超過十年。由於時間太長,預先安排好的接班人等得不耐煩離開,到外面尋找發展機會亦非罕見。
由於以上種種原因,第一代掌門人,往往真係要做到機能衰退,百病纏身,無法再履行職務,才會逼於無奈下遜位。掌門人雖然風燭殘年,但眼朦心不閉,知道要將門派發揚光大,自己八九十歲,同輩中人亦雞皮鶴髮,待見主面,當然不能夠交給一班打江山的手足。至於所謂下一代呢?六十歲時收下最後一個入室弟子,打算栽培成接班人,徒弟等足二三十年,亦已步入松柏之齡,未幾年又屆退休年齡。為了自己的基業千秋萬代傳之無窮,當然希望找一個年富力強,魄力充足的青年材俊,於是在第三代人中找接班人,來個隔代欽點。
可是第二代人跟了掌門好幾十年,盼星星盼月亮盼青天盼太陽,盼一天掌門安息主懷,可以一繼大統。若來個隔代欽點,幾十年的心血瞬間化為烏有,又怎會心服口服,助一個黃毛小子接任掌門大位。另一角度而言,即使讓第三代繼承掌門之位,上面有一大堆名氣比你響,武功比你強的師叔伯,掌門寶座又怎會不如坐針氊。
所以,自古以來,在中國傳統中,權力交接之際,事前必然會上演一套奪嫡戲碼,一眾師叔伯明知無法登極,也希望第三代傳人是自己嫡系人馬,日後朝中有人好辦事。內裡明爭暗鬥,刀光劍影,死傷無數。
一旦定下繼承人,繼之而來是第二幕:誅殺功臣。

簡單說便是楊修之死,中學讀書時,講楊修之死全因為他自作聰明,說破曹操的心事。但實際政治環境中,楊修與丁儀、丁廙兩兄弟支持曹植立為嗣子。起初曹操下不定決心,在立嗣之事上一度屬意年紀較輕,但才情橫溢的曹植。經賈詡以袁紹、劉表之事提點,廢長立幼乃取亂之道,決心確立曹丕為繼承人,之後便著手鏟除曹植在朝中的勢力,避免日後兄弟鬩牆。

楊修出身世家,祖上四代均為太尉,名氣大,能力強,家世厚,當時王室中人亦希望交結。根據世說新語,楊修才高八斗,連曹操也自愧不如。在爭嫡的過程中,資治通鑑記載:「每當就植,慮事有闕,忖度操意,豫作答教十餘條,敕門下,『教出,隨所問答之』,於是教裁出,答已入;操怪其捷,推問,始洩。操亦以修袁術之甥,惡之,乃發修前後漏洩言教,交關諸侯,收殺之。」

用現代說話,楊修是貼題高手,事先貼中曹操的問題,曹操的考題一到,曹植即時將應對送回,由於過於迅速引起曹操疑心,查問後方知實情。之後曹操羅編罪名,將楊修收監殺害。

之後是第三幕:權大欺主。

第一代掌門發揮最後的影響力,為幼主登基掃除障礙,再安排好幾個顧命大臣輔助幼主,千叮萬囑分咐他們鞠躬盡粹,死而後已。然而,這些顧命大臣又很容易演變成欺壓幼主的權臣。無他,因為掌門擔心幼主無法坐穩,濫殺功臣,破壞了原有的權力平衡,幾個元老組成的顧命大臣團,在朝中擁有不成比例的權力和地位,無人可以制衡。日後行伊尹霍光之事,擅行廢立,甚至篡權奪位自己坐正,大有人在。

最後一幕是幼主親政。

到幼主要親政,建立自己的勢力,脫離顧命大臣的控制,自不免又有一波權力鬥爭,不在話下。

這樣鬥來鬥去,組織內五癆七傷,往往要一段時間才能復元,甚至是一蹶不振,從此消失。

究竟有何出路?區區的建議如下:

一、堂會要定立法定的退休年齡,不得續期,不設顧問牧師之位。

二、機構或堂會負責人在退休前最少三年,需定期向同工會、執事會等交代接任進度,尋求共識,而非依賴領導人一人欽點。

三、若機構或堂會內無適合人選,在可行情況下應及早向外物色,定期公佈情況。

四、關於牧師的頭銜,依照胡志偉牧師的講法,是「牧者與教會之間認受與問責的關係」。既然經已退休,無崗位在身,毋需問責,身份等於普通會友。不在其位,不謀其政,退休後理應停用牧師的頭銜。其餘諸如創堂牧師、榮休牧師、榮譽牧師之稱,全屬虛銜,無謂之至。
五、制定緊急應變計劃,若主任牧師突然無法履行職務時(例如患上情緒病或遇上意外),應該由誰接任,在組織架構中應清楚列明。若需要人署任,以便安排接任人選,應有明文的規定,時間不宜過長,以免出現臨急臨忙私相授授的情況。

六、機構負責人/堂主任一職不應長期懸空,以免形成權力真空,各人互不隸屬之下,很容易形成山頭,互相爭逐。

七、做人要知所進退,年紀大,精力、魄力、腦筋退化,與時代脫節,實屬正常之至。退休後要再上高峰,重拾第二春,談何容易,戀棧權位,更易晚節不保,留下身後惡名。急流勇退,扶掖後進,方能贏得別人尊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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