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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1月23日 星期三

教會反同的策略問題

教會尊重家庭價值沒有甚麼不對,但明眼人,即或盲眼人一看便知道,這一招只不過是項莊舞劍,意在沛公,實是衝對同運,特別是同性婚姻而來。我先不論道德價值的對與錯,以及是否符合聖經等大是大非的問題。單論今天教會的策略和做法,也極不理想,不單無法爭取公眾認同,打那美好的仗,勝出所謂同運之戰,甚至賠上整個基督教的公眾形象。鋤強扶弱是人的天性,教會高調反同,令到不少人是因著教會的態度來支持同運:「我不那麼支持同性婚姻,我對當中爭論亦沒有興趣深究,但我太討厭教會反對同性婚姻的咀臉,所以我支持同性戀者爭取自己的權益。」


首先,明明是反同運,卻祭出家庭價值,令人覺是司馬昭之心,無論如何強調,社會上根本沒有人願意相信教會背後沒有隱藏議題,況且教會在其他會影響家庭價值的事情上,缺乏同樣力度。


梁家麟院長直言,香港家庭最大的挑戰不是同性婚姻,而是家庭傳統模式和定義的調整和改變。他指,現時香港工作時間長、房價租金飛升、女強男弱、晚婚不婚情況極為普遍,加上近年社會前景灰暗,導致生育率下降。」截自基督教週報2714期

下層的信徒,甚至連家庭價值的遮醜布也不用,明言反同,正如之前的愛爸媽遊行,信徒私底下所傳的whatapp訊息,全是叫大家走出來反同性婚姻,而不是支持甚麼家庭價值,或者支持家庭只是附帶項目,不知就裡的信徒(很可惜是大多數)還以為香港政府正要為同性婚姻三讀立法。


518遊行前收到的訊息,寫明是為反對同性婚姻立法

高舉所家庭價值形成的單一議題,變相成為「敵人贊成的我反對,敵人反對的我贊成」的局面,教會認為同性戀無法有下一代,結果所推舉所謂家庭價值,正正針對這一點,將家庭的定議縮窄成為一男一女結合並生兒育女。所以台灣才會出現示威時有人嗆聲說:「蔡英文沒結婚,哪懂得家庭」的講法,因為在他們心目中,沒有結過婚,沒有生過小孩,就不成家庭,這也是經常聽在教會聽到的講法:「你未結婚/未有小朋友你唔明」。

結果,為反同緣故高舉狹義的家庭價值,連帶將很多教內教外群體一併打成炮灰,當中包括未婚者及不婚者、單親家庭、喪偶的寡婦鰥夫、不願生育或未能生育的夫婦,甚至開始燒到去遲婚,或信仰不同的伴侶上。理想的家庭固然是所謂「一生一世、一男一女、一夫一妻_,甚至可以再加上「一人工作,一人在家,(最少)一名子女」,即使未有反同之前,這些不符合理想狀況的家庭,在教會已經受到歧視,在狹義家庭價值的大纛底下,未來只會更甚。倚天屠龍記中金毛獅王謝遜所練的七傷拳,是先傷己後傷人,教會打的反同拳,是未傷人先傷己,甚至是不傷人只傷己。

「贏咗場交(反同),輸咗個家(教內不同群體),值得咩。」

受到美國宗教右派的影響,台灣及香港的教會,經常大打民意牌,不期然地自認是站在社會上沉默大多數的一邊,所謂「村民唔係咁諗」,認為社會上大部份人均不贊成同性婚姻,不能為保護少眾而犧牲大部份人的道德。在美國多達七成人口承認自己為基督徒,道德大多數的講法或許仍有一點說服力,讓我們認清事實,香港基督徒(連天主教徒)數有87萬,佔人口不夠15%,台灣更少,佔5%不到,香港及台灣的教會要東施效顰,恐怕適得其反。

經過英國脫歐及特朗普當選美國總統的事例,基督徒要警剔一件事,人若留在自己的同溫層,無論目光有多狹窄,思想有多偏頗,仍然會以為自己是大多數。由於教會的特性,信徒熟悉的人,大多有共同的信仰,很多事物會有一致的看法,造成很明顯的回聲谷效應。例如在教會內,到目前為止,我仍然聽到不少人反對同性戀的原因,是不乎合自然及無法生育。這些論點,在外界一早被駁得體無完膚,但在教會內依然贏到掌聲。其他如「一夫一妻是神所命定」,在一個公民社會中,對非基督徒來講,有多大說服力?然後在教會內卻依舊回聲不斷。

試回想一下,你對同性戀的印象以及同運的看法及觀點,來自何方?是誰教導你的?無錯,是教會,近十幾年來,很可能主要來自明光社及性文化學會。你有嘗試尋找過故事的另一面嗎?你有嘗試過尋找教會以外關於同性戀的資訊嗎?你有接觸過同性戀者聽過他們的故事嗎?還是仍舊相信明光社陣營的一貫講法:「同運背後有很大陰謀,並且已經滲透媒體、政治、教育等等的領域,掌握了很多關鍵位置來推動他們的議程。同性婚姻合法化,之後便是亂倫合法化、人獸交合法化、孌童合法化、多人成婚合法化。」這種講法,你能找到來自不同渠道的消息,不同背境人士的講法,又能互相印證的證據嗎?還只是僅僅是明光社陣營一家之言?我不是說明光社陣營的講法必然為錯,但兼聽則明的道理大家會明白。

台灣的情況,反同性婚姻的團體近期倡議公投,背後的想法亦走不出是這種思路:「同運人士挾持少數關鍵位置,意圖促成同性婚姻合法化,而社會大眾是不同意的。」所以訴諸公投,並自以為有必勝把握,希望以公投結果封殺同性婚姻。假若政府真的根據民主原則進行公投,而社會上大多數人支持同性婚姻,教會及一眾反同婚人士會接受嗎?相信不會,教會到時由自認代表社會上的沉默的道德大多數,搖身一變,成為社會上為堅持信仰,被犠牲的少數,認為一個民主的公民社會應該尊重少數,尊重差異,尊重多元,民主不應成為大多數人的暴政,教會及信徒的信仰及言論自由理應到保障,不應將世俗的價值觀強加給教會。(諷刺得得,這恰恰是同運使用的理由,認為基督教的價值不應強加在非信徒身上。)

這種立場上的轉變,俗稱搬龍門,正正是教會失去公眾支持的原因,當對自己有利時,便想用民主原則去打擊對方,對自己不利時,又縮回民主的保護網下認為自己有各種權利,認為他人傷害了自己信仰及言論自由。

由於基督教的特性,各堂會及機構分散而無統一組織,在所謂反同的戰線上亦各自為政,往往容易被少數極端份子滲透騎劫。例如,由恩福堂牽頭的「113愛家共融祈禱音樂會」,就曾經邀請當時以「香港家長聯會」主席及「反逆向歧視大聯盟」發言人身份的李偲嫣上台,分享她因反同而被人恐嚇的經歷,「香港家長聯會」及「反逆向歧視大聯盟」更加是當日的協辦機構。此人言論有多可信,兩個組織的公信力如何,大家心裡有數,何以成為教內幾萬人集會的協辦團體?何以成為教內聚會幾萬人站台人物?就皆因「反同」二字,蒙閉了教牧們的雙眼。


愛家共融祈禱音樂會的海報,清楚列出「香港家長聯會」及「反逆向歧視大聯盟」為協辦機構

又譬如近日台灣遊行便出現了「口交姨」,以粗鄙不文的動作揶揄同運人士。我相信絕大部份基督徒是奉行和理非非(和平、理性、非暴力、非粗口),但我們可以看見,少數不良份子的行為,經傳媒報導及在社交媒體蘊釀發酵,在公眾心目中,依然足以形成對基督教的不良印象。又正如香港那一堆不斷增生的反同愛家團體,無法壯大教會聲勢之餘,反而不斷削弱教會的公共型像,試問一堆組織的主席、發言人、祕書長、發起人,背後來來去去是同一群人,甚至否認其基督教背景,在社會上有何公信力可言。不單主流教會及宗派無法約束,似乎連香港反同頭號組織的明光社及性文化學會,也束手無策。




再一次重申,我絕不反對教會以宗教信仰立場,支持或反對社會上的議題,這種行為在公民社會中亦理應受到保障。所針對是,現行教會的策略及手法,不利贏取公眾的支持,而且恰恰背道而馳,甚至會激發大家因著教會的態度,而轉為支持同運一方。我並不認為本港及台灣教會所有均犯上我提到的錯誤,總之有錯則改,無則加勉。

3 則留言:

  1. 反同運動中,基督教(尤其華人為甚)所持嘅觀點看似合乎聖經;但實質係根深柢固的傳統文化作祟。聖經(尤其保羅)並唔高舉婚姻。如果主修社會科學的話,已經即刻知道呢套論述係極有問題、毫無邏輯。反同者只係揸住幾句經文又或所謂嘅金句招搖撞騙,直頭係打錯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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