堂會公司化,與堂會巨大化有密不可分的關係。
敝堂會由一間百多二百人的屋村教會,變成今天千四人,我見證住教會巨大化及公司化的過程。正如,我經常提到,當年洗禮時,不需要見執事及傳道人,好像連一般慣例的得救見證也沒有呈交,只要我願意,便可以受洗。因為當時教會還小,和牧者、執事的關係很親密,他們清楚每個人的信仰狀況,不需要再特別約見。
當教慢慢變大時,行政變得開始重要,因為若規矩不明,人數眾多實難管理。這是摩西聽外父葉忒羅的建議,設千夫長、百夫長,十夫長的做法,本來沒有甚麼不妥。牧者不諳行政,的確會對教會帶來負面影響。譬如,當年敝教會便遇過一個頗嚴重的行政問題,當年的堂主任常自詡教會是做人的工作,萬事應以人為優先。某些教會活動,特別是營會或是外來講員的課程,很快爆滿,宣傳時已三番四次強調欲免向隅,請從速報名。當時的堂主任,認為只要人有心想接受裁培,不應拒絕他們,所以有不少人,在爆滿或截止期限過後,繞過正常途徑,私底下向他報名,他亦來者不拒,因為安息日是為人而設,不能死守規矩。
結果,明明限額五十人的課程經已爆滿,到最後會突然多出額外五十人,是經他轉介過來,負責的同工,要重新預備地方,加印課程筆記。若到最後真的無法張羅到地方,甚至要逐一打電話拒絕。會友被拒絕之後又會向堂主任施壓,堂主任又再跟同工「溝通一下」,背後對同工構成相當龐大的行政壓力,亦對願意守規矩的人不公平,人不是為安息日而設,人也不是為徇私而存在。
當年,加強行政,幾乎是敝堂會的共識,要繼續發展,要一套更合理,更有效率的制度。
物極必反,教會發展到今天,在公司化,行強行政的想法下,堂會慢慢變得官僚,在不影響制度運作下,個人關懷變為次要。
當年教會規模還少的時候,我們同輩的人已經要幫手搞教會的大型活動如堂慶,牧者/導師等亦很放手讓我們胡搞,出過事,也得益過。到今天,教會大大小小的事工一早由執事會和牧者會定好,事奉者慢慢在變成體制內的技術官僚,他們只是執行制定好政策,談不上有自己的異象,或者你的異象必須高度配合教會發展,否則有志難伸。即使察覺到弟兄姊妹的需要,有好的點子提供,在實行前要提交審批,經過無數的會議,反覆討論修改後,絕世好橋在官僚架構下變得平平無奇,因循守舊,多做多錯,少做少錯,不做不錯。事工當中的方向、做法、細節,一早比我們這班老屎忽定好了。
個體漸漸成為一部機器內的螺絲。一個信徒的好與壞,變成由他執行職務的多寡及效率決定,你能夠堅定不移貫徹執行上級交代的事工,你便是一個好信徒。你太多想法,太多聲音,太多意見,機器運作得不夠暢順,好,我們就換過一粒螺絲,你不做,很多人願意做。
這種效率為先的想法,慢慢蔓延開去,影響深遠,令堂會本身身受其害。
敝教會會友大會的出席人數,多年來徘徊在法定人數上下,好幾次因為投票人數不足而流會。結果,為解決流會問題,不是教育大家,強調會友出席會友大會的責任,或者安排更好的時間方便大家。不知誰想出來,會友不出席大會亦可以投票,只需將選票留下,加簽授權書由執事會主席代為投票。
結果,一間千四人的教會,會友大會只得二十幾人出席,當中還包括了必須到場的執事及傳道人,真正出席的會友,十隻手指數得出!敝堂會友制本來已經接近橡皮圖章,會友十分信任執事及傳道人,99.99%的議案均近乎全票通過,現在更加是會不成會。有時候慨歎,何不索性恢復主教制,執事神授,由少數人話事,效率更好,省回選票,環保一點。
在效率為尚的做法下,議案往往沒有經過仔細審議及溝通,即使全票通過都好,在為通過而通過的情況下,大家只是怱怱投票,然後去飲茶食飯,無法達成有實際意義的授權。到實際推行時,不滿聲音浮現,大家還是會走出來反對,並聲稱自己當時投票不知道會有這種後果。體制內認為議案獲得高票通過,根本不多理會反對聲音,造成更大的衝突。又由於大家不滿,事工推行起來困難重重,效率奇差。
堂會公司化,未必是最差的結果,如果公司化得徹底,至少堂會的行政表現,可以媲美社會上一般的商業機構,階層嚴明,分工清楚,問責清晰。現況是堂會內往往揉合了最壞的部份,要效率的時候,我們大談人情(講道不是某傳道的恩賜,要包容);當我們需要人情時,只顧效率(為擴堂發展不惜買老人院)。到最後,出現官僚架構最常見的情況:要效率,無效率;要人情,無人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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