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在FB有人傳這帖,看完,有點不吐不快。
我知,必定有人會說:「你未結婚有小朋友,你唔明架喇。」
不過,尚待說完才批評未遲,我不直接答,用一個例子來回應。
Freakonomics 內記載了一件事例。
一間幼稚園因為有家長接子女放學時遲到,對校方構成不便,令老師們無法準時下班,負責人於是想出了一個點子,就是罰錢,遲到的人要罰款。結果,遲到數字不降反升。因為家長心忖,若趕去學校接子女的成本,大於罰款的話,何不索性遲到,用錢買個方便,本來因為遲到,連累老師無法準時下班的罪咎感,卻微妙地被罰款補償了。
事後幼稚園取消罰款試圖恢復原狀,結果遲到數字仍踞高不下,沒有回復原先水平。Freakonomics的作者分析,一旦經濟誘因(罰款),取代了道德誘因(遲到的歉咎感),過程往往是不可逆轉,家長覺得罰款是付給幼稚園的「加班費」,而不再覺得遲到是不應該的,反正付錢買了額外的服務。當這種心理機制一旦形成後,罰款取消了,家長只覺得本身要錢的服務如今變成免費,而不再產生負面的道德情緒。
相信到這裡大家已看得出這位母親問題所在。
「媽媽看出來你們很知道怎樣花錢,那現在開始學賺錢,有工作有收入,才能享受流汗而得的果實。」媽媽公布新學程。「寫日記一篇5元,用中文寫10元,彈琴一首50元,長高一公分100元,背聖經一節10元。」
背一節聖經有十元(這位家長恐怕是基督徒),正是將背聖經這個活動的價值鎖定在十元之上,這會排擠及扭曲其他的意義。母親的方法,不只在教育孩子「有工作才有收入,享受勞動成果」,同時灌輸一種價值觀:「凡事均有價,而且可以用金錢來衡量。」有一天媽媽又有新學程,說背聖經可以討上帝喜悅,又對自己有益,彈琴是用來陶治性情,要努力去做,不應事事求回報。這本來是他賺錢的途徑,移走經濟誘因之後,不能夠賺錢的話,小孩會不會自願去做?
這種價值觀形成後,小孩很快會知道,自己的「勞動」是有「價值」的。缺錢想買玩具就會想自己還有甚麼賺錢技能。要做功課?請先付20元,要溫書?請先付30元,要我孝順你,好,開個價來談談吧。家長總不成每一樣要小孩做的事,均要用錢來買吧。
兩年下來不管束兒子用錢的情況,任由揮霍,兒子「破產」當然會崩潰,沒有趁機引導孩子去思考金錢、消費等問題,反而完全以資本主義消費文化導向:「窮很慘,無錢很痛苦,沒有人能幫你,連媽媽也不能,你要努力賺錢,有錢真好,有錢就能買玩具,有錢就有快樂。」
這是哪門子的家庭教育?竟然惹來萬多個讚?
無眼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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