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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6月9日 星期四

少年,你太年輕了,你以為基督徒結婚前就唔搞野

基基=沒有婚前性行為,非基=好鍾意搞野,呢D係教會中人嘅二分法。


我識過D非信徒,佢地對貞操呢件事一樣有堅持,堅持程度不一定比信徒差。一直以黎香港基督教界從來無做過任何認真的調查,去睇下信徒之間婚前「出事」問題有幾嚴重,究竟同教外有咩分別。有時候我見到D信徒拍拖時展示出黎嘅親密程度,佢地私下唔搞野,我真係批個頭出黎比你當櫈坐。而從美國一D調查,就話比大家聽,其實教徒同非教徒呢個位無乜分別。耐唔耐呢,教會亦會爆一兩單因為婚前懷孕被逼結婚,佢兩個真係咁好彩一擊即中,第一次搞就有BB,你當我睇緊TVB咩。

問題我覺得,就算我作為一個信徒願意遵守教會規矩,係呢件事上,教會除左定出一條不可逾越嘅界線外,對信徒係無乜支援無乜實際可行嘅教導,甚至提出一D難以達成嘅要求,忽略左現代社會嘅變化。

例如,係古代,青少年第二性徵成熟時,父母就會安排佢地結婚,男仔早到十六七歲,女仔早到十二三歲就會結婚,難道以前D人三十歲結婚仲可以生成七八個咩,所以婚前性行為先顯得特別異常。女仔二十歲仲未結婚,係好大件事,涉及到父母失職。當時甚至係設有官媒(唔係環球時報果D)幫人拉埋天窗,條村有閨女未嫁,而地方官無盡力為佢搵對象,甚至會被罰。

想當年我返教會時,教會傳道人係鼓勵人遲婚,擔心人未夠成熟就結婚影響婚後關係。雖然話遲婚,不過斯托得當時建議嘅遲婚標準,係二十五歲!Any肥,總之教會係推遲信徒結婚年齡呢件事上好成功,加上社會種種原因,去到今時今日,女性三十,男性四十,都尚未算遲婚。現代人又發明左拍拖呢樣野,即係大家會有一段時間唔短嘅親密嘅關係,以教會個講法,拍拖時間太短未認識清楚又唔可以結婚,快極都要一兩年,正常可能要兩三年,而教會入面,又好興愛情長跑,拍七八年甚至十幾年拖大有人在,你話佢地當中無衝動過,我批埋另一個頭比你都得。

咁教會面對呢個情況時,有無提供過任何切實可行嘅方法,幫到大家去面對呢一大段時間?除左一味叫你唔好搞,唔好去旅行,唔好去對方屋企,飲杯凍水,祈個靚禱,講幾聲「我要對神有信心」,甚至叫你地拍拖時唔好成日單獨見,大家有無聽過D野,對你面對呢件事上,真係幫到忙呢,不妨同大家分享下。

近年教會仲癲到,鼓勵人早婚,以避免長時間拍拖,最終忍唔住搞野。真係要講一句:

教會離地,又點止單單係政治上呢。



後話

通常一寫呢D野,就有人回應:「你咁講,都係因為你想發生婚前性行為之嘛。」如果你思考能力只係去到呢種程度,我唔怪你,過去遇過好多呢D人,佢地程度只係去到可以談論人,而係唔能夠理解人提出嘅理念。係佢地心目中,反對死刑一定係死刑犯,出黎遊行一定係收左錢。我無自信可以說服你。


我惟有畫公仔畫出腸,我唔係去單單講支持或者反對,而係教會若然覺得呢件事係合符聖經兼對人有益,咁就要諗方法,點樣令到大家可以面對,即使係困難中都甘心願意堅守。今時今日,真係覺得從上而下逼係有用?定係阿崩叫狗,越叫越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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