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台上的傳道人宣佈,今個月奉獻不達標,繼而再引瑪拉基書第三章10節,呼籲大家要盡上十一奉獻責任。是的,敝教會是有奉獻指標的,而指標的設定,是依教會每月的經常性開支,以敝教會計,每月開支約一百五十萬
有時真的想回應:
「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,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,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。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,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。」
「批評容易,但搵錢困難。」
「你有無試過上有高堂,下有子女,左要供樓,右要進修,前面有親戚結婚,後要面對公司裁員危機,沒有的話有乜資格批評。」
這是近年教會生活一個很深的爭札及矛盾,假如教會只不過是人的集合,那麼適用在人的教訓,教會也應該能體現出來。為甚麼過去在教會中領受過的教導 ,不見得教會本身有實踐。傳道人叫我不要擔心自己的生活需用,因為憂慮不好,憂慮是罪,所謂「天邊飛鳥不耕不收,我父仍將牠保守」,但堂會本身為甚麼汲汲經營,終日擔心入不敷支。一旦遇上擴堂等大型事工,宣傳及活動更加是鋪天蓋地,又步行籌款又賣物籌款又要求免息借貸。假如像我一個罪人,上帝仍每一天保守,難道上帝會掩面不顧有基督新婦之稱的教會?每月三申五令,提醒大家教會很等錢用,這是甚麼玩法?
從不否認十一奉獻是信徒的責任,但信徒的責任,又豈只十一奉獻呢?衣食住行、養妻活兒、供養父母、子女教育、退休打算,無一不需要金錢,無一不是責任。十一奉獻既是責任,亦有衡量及計算。教會除了不斷提醒十一奉獻是責任外,還有沒有任何適切的理由,要信徒放低生命中其他責任 -- 這些事也可能同是聖經所推許,而要優先供給教會呢。
部份信徒的確為了私心,譬如為滿足自己的物欲,而不奉獻,這種人的確值得讉責。但這樣值不值得在台上開地圖炮,讓很多能力不及的弟兄姊妹,終日惴惴不安,心感虧欠呢。
舊約聖經經常提到,遵守耶和華律法的人會蒙福,背後意思並非一種交易,一如成功神學所提倡,以好行為或信心去搏取更大的回報。而是當一個人,一個群體,甚至一個國家,履行公義仁愛,堅守原則,行在真道上,自然會得到多數人的支持,一呼百應,諸事亨通。背德棄信,殘暴不仁,亦自然會受到孤立,說穿了是「得道多助,失道寡助」。
堂會面對沉重的經濟壓力,燈油火蠟,人工租金,的確不容易,信徒有能力亦自當承擔,但信徒的擔子,在今天香港的經濟環境下,亦談不上輕省,教會應多加體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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