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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8月24日 星期三

教會講打機

 
我喜歡上時代論壇考古,今次一口氣挖出兩篇文。



由於時代論壇的文章沒有標明刊登時間,只能約略估計,第一篇所講的手提電遊戲機應該是NDS,時間約莫在05年左右,第二篇,時為2007年左右。時間有些舊,但無礙得悉,討厭打機,係教會自古以來不可分割的一部份。不過多年來,你有你講,我有我打。


2007年是電玩界一個新紀元,因為根據統計,2006年全球的電玩業產值接近600億美元,首次超過電影業,09年更加超越音樂界,成為全球最大娛樂產業,近年仍每年以雙位數增長。著名網絡遊戲魔獸世界,全球用戶超過一千萬人,每年收入超過十億美元!還未計近幾年電子遊戲在智能手機上的發展,一隻pokemon go甚至成為社會現象上報紙頭版。無論教會願意也好,不願意也好,電子遊戲的影響力已經今非昔比,並不是二三十年前,要躲在烏燈黑火的遊戲機中心打食鬼,或在家中對住紅白機打孖寶兄弟。

兩文作者給我的感覺,是對遊戲界一無所知,但又要評論。《與》文中的分類極為籠統,完全不符合遊戲界的傳統分類,如果以遊戲機類型劃分,可以分成電腦遊戲、家用機(console)、街機(arcade)、網絡遊戲、手提遊戲,而這幾類玩家對電子遊戲的態度可以截然不同。例如一般手提遊戲設計得較為輕鬆簡單,方便玩家在茶餘飯後、殺殺時間。甚至同一款遊戲,在不同遊戲機上的玩家會互相敵視(PC master race vs console peasant)。更不用提容易上癮及極為花錢的課金手遊。根本難以用幾個準則去概括所有玩者的行為和心態。

而更大問題是,兩文批評電子遊戲的問題,根本不是電子遊戲獨有,而幾乎是包括所有遊戲,,如果他們的批評成立,不單止電子遊戲,連所有遊戲包括象棋、兵捉賊、麻鷹捉雞仔都要小心注意。甚至可以說遊戲的本質就是角色扮演、追求成就感、休閒娛樂及「必須要投入及遵守遊戲的規則才可以享受遊戲」,兵捉賊就是一種角色扮演;大富翁就是扮演有錢人,動用從來沒有擁有過的財富買地起屋;電玩的RPG,起初是源自桌上RPG;所有遊戲必需有特定的規則,否則誰肯玩沒有規則的遊戲?遊戲理所當然是一種休閒娛樂,如果當中完全缺乏娛樂成份,應該稱為學習或鍛鍊比較適合。最後想問一問,有那一種遊戲,是不希望玩家有滿足感和成就感呢,是主要為人帶來失望及挫敗呢。

論及體感遊戲,可以看出作者並不掌握當時遊戲界的發展。體感遊戲雖然讓任天堂憑Wii翻了身,之後Xbox及PS也有生產自己專屬的體感配件,但體感遊戲沒有成為遊戲界的主流,頂多是吸引了一批非慣常玩家購買party game。再者,藉體感操控,與使用控制器,或者是滑鼠鍵盤操控,實則上有甚麼分別呢,為甚麼體感遊戲會更容易喚起人操控的慾望?捉象棋算不算操控棋子呢,會不會提升操控欲?體感遊戲是高度模擬現實情況,假如利用體感遊戲打網球,會喚起玩家操控的慾望,真實地打網球豈非操控得更利害?操控網球落點的慾望去填埔失落感?

關於《與》文最後兩段,我實在不知道作者想表達甚麼。

「電玩可以說是一種精神產品,也建構一種由自己操控的價值觀。但這種觀念是無法對應你我的實體人生。」

根據法國社會學家Roger Caillois的定義,遊戲其中一個特質便是虛擬。對比於更他較古老的娛樂,例如電影、電視劇及小說,同樣為人提供一個無法對應的虛疑空間,也可以算是精神產品,根源更是人類的想像力。除了真實的人生之外,試問有甚麼東西,可以對應我們的實體人生?

「在遊戲世界中玩家可按自己操控去『重新啟動』和『儲存』遊戲」

我不止第一次看到這種論點,認為電子遊戲的缺點是可以隨時reset或save/load重來,令人輕易放棄。但我又想問問,世上那一種遊戲,是不能reset?一開始玩時便沒完沒了,直到永遠?李世石對alpha go,都會捉到棄局啦。同時,不是所有遊戲有儲存功能,通常只有角色扮演及戰略遊戲可以讓人用save load大法,不斷重試。即使如此,遊戲的的儲存時機也有限制,絕非隨玩家控制(我都想打大佬時係中間save一野呀!),若是打街機更加需要有足夠的金錢contiune。(唉,估唔到機鋪都會沒落)

「現實世界中卻只此一次,不能由人『重新啟動』或『儲存』」

現實中,除了生命真正「只此一次」外,明明有很多事情也可以重新再來,會考成績不理想,難道一生從此玩完?大可選擇重讀吧!失戀後同樣可以復合,或開展另一段感情。工作不如意也大可以辭工,難道不是人生中一次reset的機會?教會不是經常教導人,做錯了,認罪悔改就是新造的人?

「當玩家遇到不易解破的遊戲的關口,只要用金錢買攻略書或其他東西就能過關」

拿拿拿,此句就真係徹底曝露出作者並非機迷。首先,即使在2006年,互聯網已經相當發達,實體攻略本幾乎式微,沒有人會笨到花錢去買免費的資訊,現在更大可上youtube。在各大遊戲論壇上,有更多更新更快的第一手資料,還可以和不同的玩家互相交流。攻略本這三個字,已經是上世紀的產物,作者對電子遊戲的印象,似乎停留在八十年代。再者,有攻略本就一定能過關?攻略本只對RPG及冒險遊戲有最大幫助,其他如動作、射擊等,極大程度依賴玩者本身的技術。難道給你街頭霸王的出招表,就有本事爆機。而所謂「其他東西」,究竟是甚麼東西呢,難道是金手指cheat code?

最後一段,所謂心靈失落的恐懼,幾乎自始祖犯罪便存在,不單是電玩,在基督教的理論中,除了上帝的愛,有甚麼可以填滿人類心靈失落,為甚麼要諉過在電玩上。將電玩二字換做任何看不順眼的東西,也完全可通,例如換做工作、愛情,甚至是養狗也可以。

「養狗根本無法除去心靈中失落的恐懼,反而不斷地喚起人內心的操控慾,但操控慾提升只會令人在實體世界感到錯敗感。與其在狗世界藏起來......」(話時話,控制一隻活生生的動物,控制慾似乎比打機大得多)

此等結論根本是陳腔濫調,假如文中提到電玩的三個特質會引起操控慾,操控慾提升會帶來挫敗感的話,但剛才已經略略講過,幾乎所有遊戲也或多或少與電玩一樣的特質,其至連小說、電影、戲劇等娛樂也有,是否所有都會帶來挫敗感,不應該去做呢。

差不多結尾,我認為要評論某一件事,應該有基本認識,資料搜集要充份,最好有第一身的經驗,若無法辦到也可以訪問有經驗的人。但十年之後怎樣呢,時代論壇上一堆講pokemon go的文章,可謂對電子遊戲的門口都未入,更不要奢求他們可以寫到真正對玩家及遊戲界影響深遠的課金制,以及,沉迷電子遊戲的人有中年化跡像。教會傳道人真係想回應時代,不如係崇拜呼籲下班大叔大嬸,行街打機時請mute聲,就真係功德無量,為世界做件好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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