倪柝聲在《初信造就》中,便花了一章來討論早起,近乎誡命式吩咐,人若信主後必須堅持早睡早起。
「所以,弟兄姊妹如果要學習跟從主,千萬不要以為,早上早起一個鐘點或者遲起一個鐘頭,沒有多大分別。要知道你遲起一個鐘頭,讀聖經就不行;你遲起一個鐘頭,禱告就不行。早一個鐘點讀聖經,與遲一個鐘點讀聖經,雖然都花同樣的時間,但結果不一樣。早一個鐘點禱告,與遲一個鐘點禱告,果效也不一樣。早起,是一個大祝福。盼望你一起頭作基督徒,就不失去早起的祝福。有一位弟兄,當他頭三年作基督徒的時候,至少有五十次以上,有人來問他,某人,你早晨幾點鐘起來?早起是一個大的祝福,學過早起的人就知道,這的確是一件大事。如果你不是早晨夠早的起來,就會變作一個屬靈上很貧窮的人。遲起來,就要受許多損失,許多屬靈的東西都丟掉了。」
在倪柝聲的眼中,不止在乎你有沒有讀經禱告,更在乎在何時讀經禱告,清晨五六時起來讀經禱告,效果會比你十時起來更加好,更加屬靈。所以,教會很喜歡辦晨禱會,晨更亦是教會傳統操練之一,而我,大部份時間選擇缺席,因為我向來是夜貓子。
但這真的是聖經吩咐,是恒古以來不變的真理?
難道因為我晚睡晚起,我便是一個差勁的基督徒嗎?更不論需要夜班工作的人了,難道因為他們當夜班,每法在清晨五六時祈禱靈修,所以他們就必然比守晨更的基督徒差勁嗎?我主我神難道會這樣偏待人?
先從人類的睡眠習慣講起。
現代人的作息時間,大抵依照日光規律而定,所謂日出而作,日入而息,將二十四小時分開為「睡覺 - 清醒」這種作息方法,稱為單段式睡眠(Monophasic sleep),這種睡眠方式在動物界原來是少數,只有靈長類動物才會。而世界上大部份動物採取多階段睡眠(Polyphasic sleep),「睡覺 - 清醒 - 睡覺 - 清醒」好幾次,看貓就是了。甚至在人類社會當中,有不少人是採用Biphasic sleep(兩段式睡眠),有午睡的習慣。大家也必然會體會過,午飯過後有一段時間特別睏,若然睡上半個小時,整個下午精神爽利。
這種一覺訓天光的習慣,原來也不是人類自古以來的習慣,剛才提過午睡是一例,其次是由於古代缺乏照明系統,生活作息極度依賴日光,清晨日出時便要起來活動爭取時間,待傍晚日落,吃過晚飯後便會睡覺,而由於早睡,在半夜時會睡飽醒來,有一少段清醒的時間。所以即使到現代,仍有緯度高的國家採用冬令時間,在冬天將時鐘撥早一小時,以獲取更多日照時間。所以在古代,若不早早起來,工作、活動的時間便相應減少,換言之,可以理解成懶散怠惰。
現代人一晚睡八小時的習慣,是在煤氣燈及電燈普及,出現夜生活,將睡眠時間大幅推遲及壓縮整合後才出現。
因此,早睡早起的習慣,雖然是有一點生物學基礎,但同樣受到社會文化影響,背後並非必然真理。若說聖經經文支持早睡早起,清晨祈禱靈修更有果效的話,我也可以提出眾多反例,證明晚上一樣有效。
-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間在晚上,需要整夜儆醒預備。
- 出埃及時,晨早有雲柱,晚上有火柱,證明神畫夜看顧,並不偏待。
- 以色列人在曠野要早上出去拾嗎哪,但經文記載卻是「夜間露水降在營中,嗎哪也隨著降下」,嗎哪是因晚上的露水而出現。
- 基甸在深夜突襲米甸人的大營,以致大獲全勝。
- 路得晚上睡在波亞斯的腳傍,令到波亞斯最後娶其為妻。
- 早晨要撒你的種、晚上也不要歇你的手、因為你不知道那一樣發旺、或是早撒的、或是晚撒的、或是兩樣都好 。(傳11:6)
-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晝夜思想,這人便為有福 (詩1:2)
- 白日,太陽必不傷你;夜間,月亮必不害你。(詩121:6)
- 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,正是在深夜,以致門徒睏極而睡,早起祈禱是操練,晚上捱眼訓儆醒禱告,豈不也是操練。
- 使徒行傳中,保羅及西拉被囚時,在半夜禱告唱詩而出現神蹟,令到獄卒連他們的家人信主受洗。
為甚麼教會總喜歡辦晨禱會,而甚少人記念耶穌在客西馬利,和保羅及西拉搞深宵祈禱讚美會呢。
當然,以上是錯誤的解經示範,讀的人需要會意,只要你有心,肯定可以找到支持自己想法的經文。
最新的研究顯示出,青少年人的睡眠時間會因青春期而推遲,大部份青少年屬於晚型人(evening type),不是因為他們懶散反叛,而是受到生理轉變影響,不少學者建議學校應適當推遲上課時間,以獲得更好教學效果。
睡眠專家-研究顯示高中生上學時間應推遲
普遍觀察是年紀大的人,睡眠時間會縮短,以致老人家往往清晨便會自然醒,然後晨運去。而年紀輕的人,往往很喜歡熬夜,很容易將自己的上床時間推遲。
所以,教會支持早睡早起,恐怕只是一個巧合。因為在教會中可以著書立說,或者上台教訓眾人,通常是有份量的人,即係代表年紀大。倪柝聲寫《初信造就》時已經四十開外,生理上已經令他可以容易適應早眠。在這種不自覺的生理優勢影響下去提倡早起,對晚型人及青少年來說,不單止是操練,乃甚於折磨。
如果神愛世人,相信不單止愛早睡早起的人,也愛晚睡晚起的人。
補充一下。
我不是反對人早睡早起,只不過生活的作息時間,似乎並沒有絕對對錯可言,更難言是真理,有聖經的直接跟據。近年不少研究顯示,一個人的作息規律,受到很多生理因素,甚至受到基因影響,不一定受意志或鬧鐘控制。例如我在求學時期經常睡過頭,試過用兩個鬧鐘,一個放在床頭,一個放在床尾,意味必須起床行到床尾,我亦有本事連續按停兩個鬧鐘,而沒有任何記憶。
又例如有一種睡眠失調症叫睡眠相位後移症候群(Delayed sleep-phase syndrome),患者一般都會晚睡晚起,但入睡時間長短與正常人相若,亦無出現其他健康問題,但由於時間差,令到他們的社交生活往往大受影響。
早睡早起的生活,不一定適合每一個人,這種不必要的劃一,甚至引伸成真理、聖經吩咐,往往帶來很多無謂的衝突和誤解。當教會過度推崇晨型人,變相對晚型人造成額外的困惑,晚型人不代表他們懶散、不屬靈、不愛主,或讀經靈修的效果更差,若生活上許可,也不需要特別改變,並認為自己有所虧欠。
一項的調查指出,真正晨型人只佔少數,約7%左右會自願在晚上十時前上床睡覺,其次是晚型人,有33%在許可的情況下,會晚於凌晨十二時半後才睡,但由於種種原因,真正採取兩種睡覺習慣各佔20%左右,其餘的人通常在正常範圍下作息,十二時半前睡覺,早上八時前起床。
http://www.nightowlnet.com/archive07.htm
Only 1 - 6.75% of the people preferred an early bird type of retiring schedule, but fully 22% preferred an early bird type of rising schedule. On the other hand, 31% of the people preferred a night owl schedule for retiring in the evening, but only 21% would choose a night owl schedule for rising in the morning.
以我自己為例,同樣八小時的睡眠,若晚上十時上床,第二朝六時起身,第二天我整日會很疲累,像是睡眠不足一樣,若推遲到凌晨十二時才睡,第二天早上八時起床,明顯會精神得多。長年的實踐下,同樣發現,只要我在晚上十一時前上床睡覺,半夜兩三點一定會醒,然後難以再入睡,導致睡眠質素變差。
這種生活習慣導致在成長期與家人爭拗不斷,被投訴生活習慣缺乏規律,而實際上我的生活習慣規律得很,只不過剛好比他們遲兩個小時左右。這些不必要的衝突,若肯去理解各人的不同,不輕易將自己的生活習慣套在別人身上,可以輕鬆解決。
當近年社會開始反思贏在起跑線上的講法,也許,該檢討一下「贏在起床時間上」,是不是真的有理。
Thank you for sharing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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