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敝教會的處境講起。
於早十年前左右,敝教會曾經舉行過一次大型調查,請了一位博士級人馬,研究教會與社區的關係,如何調整發展策略,以連結社區。當時其中一個建議是,所處屋邨已經有三十成歷史,不少當年搬入的年青夫婦,已屆退休年齡,負責的博士建議,教會應積極開拓老人事工,特別是針對近退休或已退休的男性,因為他們的社區支援,通常比同齡的女性弱。
不知何故教會並無採納建議,而沿用過往集中向區內中學佈道的方法。早五六年左右,更為意發展模轉變,慢慢將重心轉到去年青夫婦及其年幼子女身上,夫婦團契及兒童團契爆炸性增長,兒童團契(小六以下),七年間成長超過五倍(沒寫錯是五倍,不是五成),職青團契人數卻連續七年下跌,累計減少近五份一,青少年團契,自2014年亦下跌接近兩成,出現M型結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