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告!

本人並沒有接受過任何正統神學訓練,所有發表內容,全屬個人信仰心得及教會生活經驗分享,敝blog負能量爆燈,如閱讀時感到不適,或出現任何不良反應,包括痰多咳嗽,夜睡不寧,神經緊張,潮熱汗出,心煩多疑,踎身起身見頭暈等徵狀,請即時停止,並向專業人士尋求協助。

2014年5月17日 星期六

應該如何理解「因 此 、 人 要 離 開 父 母 、 與 妻 子 連 合 、 二 人 成 為 一 體 。」

應該如何理解「因 此 、 人 要 離 開 父 母 、 與 妻 子 連 合 、 二 人 成 為 一 體 。」

先戴頭盔

我讚成一男一女、一夫一妻、一生一世的婚姻模式,我有恆常參與教會崇拜,教會是獨立堂會,信仰純正,我有定期讀經、靈修、祈禱及十一奉獻。

有時候我會懷疑,基督徒將聖經斷章取義的習慣,是不是緣自流行一時的主題式查經。主題式查經的普遍做法,是定出一個主題,然後援引相關經文查考,好處的 是,可以在短時間鳥瞰聖經內某一特定題目,壞處時,因時間關係,很難逐節理解經文背景,大多只按字面解釋,容易造成偏差。

近年教會高舉家庭價值,強調「一男一女,一夫一妻,一生一世」,經常引用的經文是創世紀2:24「因 此 、 人 要 離 開 父 母 、 與 妻 子 連 合 、 二 人 成 為 一 體 。」但如果讀者掌握一定的查經技巧,立刻會產生兩個疑問,首先,一般而言,敍事體裁不應拿來當原則處理,而是通過故事找出背後的意思,不是叫我們模彷故事 的做法,便直接等同遵守聖經原則。即是講寓言故事到最後必然會說:「呢個故事係教訓大家.......」例如,在路德的故事中,她睡在波亞斯的腳邊要求贖她為妻,整個故事背後是指出路德與拿俄米的信心,不是叫姊妹在選擇伴侶時,就要趁弟兄飲飽食醉後睡在他腳邊。

第二,此段經文只佔整個創世故事一小部份,未必是創世故事的重心,如果放回經文脈絡下,應該如何解釋呢。

整段經文,應該從2:18開始,到2:25為止,講神造女人的目的及方法。如果有細心的話,24節這句「因 此 、 人 要 離 開 父 母 、 與 妻 子 連 合 、 二 人 成 為 一 體 。」是相當「九唔搭八」,即使刪去亦無損整段意思。而且阿當夏娃為創造第一對男女,本身無父無母,何以離開父母呢?這句明顯是作者的註腳,用來形容寫作時 的社會情況,畢竟明顯地,創世紀不可能是目擊報道,作者以此作為一個參考,是不是應該視作故事本身僅有的原意呢?

創世是一件非常特殊的事件,亞當夏娃當時的結合,是不是等同婚姻,當中有沒有(今天教會推崇的)家庭價值呢,始祖犯罪之前的事,是不是可以作為後世的完美 模階呢。我覺得,得此段經文尚不足以完滿解答。畢竟,經文還有一句:「當 時 夫 妻 二 人 、 赤 身 露 體 、 並 不 羞 恥 。」如果認為一男一女、一夫一妻是上帝創造時的旨意,赤身露體又該如何解釋呢,今世應否彷效呢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