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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月23日 星期四

有所謂基督教愛情觀嗎



新序教會的短片,又勾起我對基督教愛情觀的一些想法。

如果你在教會一段日子,會知道教會在有一套獨特的愛情觀。

在教會的傳統教導中,你先要祈禱,探求神的心意,諮詢屬靈長輩,閱讀有關屬靈書籍,諸如此類。當你確認到對方是神所預備的那一位後,神自會以一種世人無法理解的超自然方法,令到對方同一時間有同一感動,然後你倆自自然然成為一對,然後拍拖結婚生仔。

在此之外,再加上一些奇奇怪怪騎騎呢呢的要求,譬如十八/二十一歲/大學畢業/事業有成/有車有樓前不得談戀愛;遇到意中人後,要隔離三個月不通消息避不見面,之後咨詢屬靈前輩,獲得批準後,再尋求一個印證,確認為神的心意,方可以表達愛意追求對方。不過,從來無人解釋,當你過五關斬六將先祈禱後印證又有屬靈前輩加持,確定對方,甚至是互相確定大家是神所命定的一位,為甚麼不直接結婚,還要花時間談戀愛呢。

奇就奇在,講求唯獨聖經的新教之中,以上林林種種的要求,缺乏直接的聖經經文支持,很多是多重引伸的結論,而又單單應用在戀愛關係上。十分類似新約時期法利賽人的口傳律法,是用來解釋及補充經文的要求,只有一少撮人擁有解釋權,偶然還會出現凌駕聖經的情況。

例如,保羅沒有認為與未信的人結婚為犯罪,只是勸諭信主的寡婦要嫁在基督裡的人,但不少堂會卻明文規定與未信者拍拖結婚要接受紀律,接受紀律是婉委詞,直接講的是教會認為與未信者結是罪,干犯上帝,會懲罰犯禁的信徒,少則停聖餐停事奉,大則宣告你的婚姻終身不會得到幸福,在教會內淪為二等信徒。

之前我寫過另一篇,有堂會的長執,不單認為與未信者結婚是罪,還一路引伸出去,認為出席婚禮等於認同及慶祝別人犯罪,同樣是犯罪,所以基督徒要堅決反對出席信與不信的婚禮及婚宴。這根本是用人的遺傳,犯神的誡命而不自知。

由於小弟獨身的時間很長,加上自己愛看書,所以教會推介的戀愛屬靈書,自問看得七七八八。故此在這裡忠告大家,不要浪費生命去看教會講戀愛的書籍,因為本本內容大同小異,看一本等於一百本,內容重重覆覆不外兩大要旨。

第一,要搵基督徒拍拖結婚。

第二,不能發生婚前性行為。

偶然有些作者發神經,花篇幅刻意講同性戀,意味你若真的找不到異性伴侶的話,也不要貿然去搞同性戀。

而這兩大重點,又當以第一點為先,例如我前陣子寫《好男人性戰實錄》讀後感中一個例子,即使男人在教會外滾紅滾綠滾天光,滾大人個肚落完仔分埋手,只要最後返教會娶處女,過去墮落的經歷會化身成浪子回頭金不換的見證。(只限男性,女性放蕩在教會有完全不同的演繹,多是墮胎/性病/不育,抱撼終身。)最緊要你與基督徒結婚,「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」,婚姻才是教徒真正的救贖。

至於如何達成以上兩點,教會內常常說得玄之又玄,不外乎「我會為你祈禱」、「你自己多啲祈禱求問神」、祈禱等候及等候祈禱,部份更會引用「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,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」,勸諭信徒多參與事奉,供獻無償勞動力,只要你放下一切追求神,最後會出現某種等價交換,上帝會報答你,為你安排一個最適合伴侶。然而,真實世界的邏輯是,你不在某件事上花精神時間用功,不會在該事上得到成果。即使你放下一切拼命追求異性,也不一定得到對方青睞,何況主動放棄去追求別的事物?

甚至訴諸奧祕,「到時你就會知」,永無直接教你如何與異性溝通相處,如何與異性搭訕,如何再進一步向對方表示好感。

假如在一次專為單身信徒而設的聯教會活動之中,你真的對某位姊妹/弟兄產生了濃厚的興趣,希望有進一步發展,或至少取得他/她的聯絡方法(俗稱抄牌),你應該有甚麼行動?

如果你信奉教會那一套的話,恐怕會先回去祈禱等候,然後,沒有了然後,因為教會可能會隔三年才有下一次的聯合教會活動。

直到年紀稍大,為了自己的終身幸福著想,開始多接觸教外的資訊,發覺除了未必完全符合信仰外,卻比教會那一套具解釋力得多,有不少實際可行的建議。

這個例子中,最應該做的,是直接過去問,只要你在活動中的行徑不是過份奇怪惹人反感,以自己的經驗計,成功率是可以超過一半以上。如果失敗的話,是你第一關過不到,別妄想後來有機會了,盡快收拾心情,轉換目標。

當然我不否認,教會傳統教導中的情況,或許有機會發生。當事人經過一段相當漫長的祈禱等候,遇到心山中的白馬王子/白雪公主,而且彼此性格相合,沒有甚麼衝突磨擦,很快互相認定,慶幸自己沒有胡亂依人的想法去揀伴侶,然後在十九歲結婚。(奇怪的是,如果你接觸過教會的婚前輔導,第一二堂會開宗明義告訴你,世上沒有天造地設不需要磨合的夫婦,不要妄想結了婚就一世幸福美滿。)

上述情況,從來無在我的人生出現過,倒有幾次試過在祈禱等候期間,看見意中人給人追走,成雙成對在你面前出現,讓人悔不當初。即使在教會女多男少的情形,依然是窈窕淑女,供不應求。

正如Holly傳道所講,這些在教會流傳的見證,多數有倖存者謬誤,教會挑少數成功的例子來作見證,忽略大部份失敗的個案。

到最後,我認為基督教沒有甚麼愛情觀可言,如果你抽走當中的宗教術語,教會現時的要求,根本就是瓊瑤式中國傳統大家庭的倫理觀。


教會「愛情觀」
中國傳統大家庭倫理要求
二人要離開父母成為一體
上帝為每個人預備了一個伴侶
男大當婚,女大當嫁
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
講求門當戶對
竹門對竹門,木門對木門
要咨詢屬靈前輩
甚至要獲得教會領袖批准
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
尋求引證
要夾八字
要生養眾多
兒女是耶和華賜的產業
傳宗接代,不孝有三,無後為大

女性在婚前要保持貞潔,否則一世無幸福
女性在婚前要保持貞潔,否則浸豬籠


我懷疑背後其中一個的原因是,上一兩代教牧本身的戀愛經驗很貧乏。眾所周知,很多女傳道人終身無機會拍拖,遑論結婚,而男傳道人多數好早拍拖結婚,差不多進入神學院就被人相中,不大會是情場浪子鬼見愁墳場姑爺仔溝死女,沒有擁有豐富的戀愛經驗。當進入教會體系後,接觸外界資訊的機會又大大減低,所以拿最就手的中國傳統倫理改頭換面,成為所謂的基督教愛情觀,一代一代傳下去。

3 則留言:

  1. 理論是理論, 事實歸事實
    越面對真相, 才覺自稱基督徒的人多是騙子
    唔想同你有關係咪同你講貞潔囉
    之前高登都爆過有個巴打拍咗幾年嘴都無錫過, 個女既所謂基督徒咪同個賣樓既行埋, 有咗, 呢一刻佢就會話生命係保貴既掟咗你去有錢SALES身邊架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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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俗語有云 "著西裝不會變高層,返教會不一定係好人" 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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