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歷史,近代教會一直是社會上最保守的力量,甚至沒有「之一」。
馬丁路德‧金於1963年在美國阿拉巴馬州伯明翰市發動非暴力不合作運動,抗議該州種族歧視嚴重,及後法院頒令禁制所有示威遊行,而馬丁路德‧金聲言繼續抗爭,寧可坐牢,也不願遵守法令,成為公民抗命的鮮明例子。
伯明翰市七位重要的白人教會領袖聯署《Call to Unity》(合一呼聲),呼籲黑人市民以和平非暴力的手法表達訴求,以務實理性的態度,在法律框架下與政府展開談判,解決種族歧視的問題,而不是動輒走到街上示威,影響公共秩序。教會不會鼓勵任何極端的抗爭手法,聲言極端思想是絕對不會取得成功,要求黑人社區積極對抗外部勢力干預,贊同警方以合理及有限度的武力執法。
(今天讀起來是不是很熟口熟面)
在獄中馬丁路德‧金讀到聲明後,寫下《Letter from Birmingham City Jail》(伯明翰監獄書信),表達自己的立場,並嚴厲批評教會。
「今非昔比,當代教會過於經常是一把藉藉無聞的聲音,猶疑不決,過於經常抱殘守缺。一般地區的權力機關為教會默許--更常是出聲要求--一成不變感到寬心,遠多於因為教會的存在而惴惴不安。
但上帝前所未有的審判正臨到教會,如果現今的教會無法重拾初期教會的犧牲精神,將會失去正統的光環,輸掉數以百萬信徒的效忠,被放逐成為無關痛癢的社交俱樂部,於20世紀毫無意義。每天我遇到年青人,他們對教會由失望變成徹底厭惡。
(從略)…….但,我再一次感謝上帝,部份高貴的靈魂已經從建制信仰內不同的階層,打碎令人癱瘓的和諧枷鎖,加入我們成為爭取自由的同志(從略)……他們部份已被教會開除,失去了主教及同工的支持,但他們憑信而行:正義即使被打敗也強過勝利的邪惡。」
今天教會經常高舉潘霍華的事跡,以宣揚基督教對抗納粹的精神,但事實上,最初德國基督徒幾乎一面倒地支持希特拉及納粹黨,更成立納粹福音教會(Evangelical Nazis),為德意志民族偉大復興而奮鬥。雖然後來出現《巴門宣言》,認信教會誕生並脫離(前身是納粹福音教會的)德國國家教會。可是,認信教會也並沒有致力抵抗希特拉,他們堅守政教分離原則,教會不應干涉政治,跟據聖經順服在上掌權者的納粹黨,容忍希特拉的極權統治,甚至願意為德國四出的侵略戰爭而祈禱。
留意當時希特拉已經展開優生學計劃,以培養純種雅利安人為由,將國內大批大批老弱傷殘、精神病患者送入毒氣室「安樂死」(實則是大屠殺),不少還來自教會管理的院舍。然而教會信徒普遍認為仍要「保持中立」,只有極少數的信徒,覺得教會應挺身而出,對抗暴政,但他們首先面對,不是秘密警察,而是教會內的反對聲音,指摘他們破壞教會與政府的關係,擔心反政府的立場會惹來打壓。
而後果卻如Martin Niemöller著名的懺悔文一樣:
納粹殺共產黨時,我沒有出聲
——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;
接著他們迫害猶太人,我沒有出聲
——因為我不是猶太人;
然後他們殺工會成員,我沒有出聲
——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;
後來他們迫害天主教徒,我沒有出聲
——因為我是新教徒;
最後當他們開始對付我的時候,已經沒有人能站出來為我發聲了
像潘霍華這樣的基督徒,反對納粹,指出教會出現偏差,甚至參與暗殺希特拉的計劃,可說是極端少數中的極端少數。
提倡廢除奴隷貿易的威伯福斯,著名的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‧金,對抗納粹的潘霍華(甚至可能連耶穌本身也是),他們最大的敵人,往往不是被建制信仰渲染成罪大惡極、作奸犯科、無惡不作、奸淫擄掠、厚顏無恥的「外邦人」、「不信的人」,而是教會內頑固的保守勢力及中立份子。他們贊成蓄奴,支持種族隔離政策,投身德意志民族偉大復興,不止是出於私心,不是出於軟弱,不是被引誘離開真道,通常是「忠於聖經」。
例如當時美國浸信會認為,黑皮膚是該穩受上帝咒詛的記號,所以該穩的後代(黑人),應服待亞伯的後代(白人)來贖罪,以合理化黑奴貿易,直至上世紀五六十年代,仍以此為據禁止黑人擔任神職人員或施行聖禮。同時引用聖經創世紀,上帝創造萬物時「各從其類」,解釋黑人及白人根本是兩個不同的種類,支持種族隔離政策,反對跨種族婚姻(1),禁止黑人及白人一同聚會和崇拜,以免破壞上帝創造時美好的秩序。
有時我會懷疑教會歷年流傳下來許多「美好的見證」,水份十足,當時的教會面貎恐怕並非如此。說基督徒如何追尋公義,如何改革社會,背後可能他們恰巧是基督徒,恰巧在教會當中,假如他們不是基督徒的話,一樣會在爭取民權、自由、抵抗極權的路上大放異彩。我不敢說激進一定對,或保守一定錯,而是,教會今天好像忘記了過去的教訓,將極少數的例子往自己面上貼金,坐上了少數抗爭英雄順風車,卻忘掉了昔日的錯誤。
(1)當時美國十六個州份中,黑人與白人結婚是為非法的,晚至1967年才由最高法院定讞,州政府禁止跨種族婚姻違反憲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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