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幾年來,關於羅馬書十三章順服掌權者的討論,可以說以汗牛充棟,由於區區並非神學人,亦非聖經權威,更非教牧,所以關於釋經解經神學建設,留給有能之士。今日想拋磚引玉,想討論一下幾個,我想到關於順服掌權者的難題。
首先,天下大勢,分久必合,合久必分,朝代有更迭,掌權者會換人。今天順服掌權者甲,斥責並攻擊反對掌權者甲的人,但如果有一天反對派革命成功,推翻掌權者甲,輪到掌權者乙上台。身為基督徒應該繼續支持掌權者甲,全力為他復辟,還是該順服掌權者乙,替他消滅掌權者甲的支持者呢?
試想想明末的情況,李自成攻破北京城,崇禎煤山自縊,明亡。及後,吳三桂引清兵入關,趕走李自成,大清成為中國半壁江山的統治者。同一時間,四川還有張獻忠稱帝,南方一帶還有幾個南明小朝廷。雖未及「七國咁亂」,但基督徒該順服那一個掌權者,抑或是順服最後打贏那個?這未免是見風駛舵。
明末的情況尚好處理,清朝很快掃盪群雄,一統寰內,論到順服捨我其誰。可是,中國歷史以來,軍閥混戰的時間不短,拿大家熟悉的三國時代講講。
當時,理論上漢朝未滅亡,還有漢獻帝在獻世,該順服漢朝皇帝吧,但獻帝是隗儡,實權掌握在曹操手上,挾天子以令諸侯,「名為漢相,實為漢賊」,順服漢朝,其實是替曹操做幫凶。在蜀地的劉備,早年撈了一個劉皇叔的稱號,一心匡復漢室。而孫權虎踞江左三代之久,是長江以南的實質統治者。
那,如果當時有基督徒,該順服誰?還是住在北方順服曹操,住在四川順服劉備,住在南方則順服孫權。順服最接近的掌權者。
嫌歷史太悶,講個貼身的例子。著名基督教敗類梁燕城,九七前害怕共產黨逼害,借口移民到加拿大,入籍成為加拿大公民。梁燕城身為香港出世的華人,該順服加拿大政府,還是中國政府呢?該支持加拿大政府逮捕孟晚舟,還是反對的呢?以梁燕城近年的取態,不言而喻吧。
我為意到教會內處理這段經文時,沒有為意現今國際政治環境中,掌權者有很多個,他們的立場也不一致。在香港擁有雙種國籍的人不少,即使完全接受經文的字面解釋,該順服那一國的掌權者才好?還是誰大誰惡誰正確,順服當世最強的掌權者算數?
我知總有人很取巧地答要順服上帝,但這種答法,豈不正正指出在順服在地掌權者之外,我們應考慮更高的原則。
另外,保羅認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,所以,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。可是在以弗所書2:2中,提到有空中掌權者的首領,在傳統解釋上,此即為撒旦,又在六章中提到「是與那些執政的、掌權的、管轄這幽暗世界的,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。」基督徒要與天上的掌權者爭戰,抵抗牠們的權勢。
暫時沒有見過教會內有人嘗試處理這兩節經文的矛盾之處,假如所有權柄均出自神,那魔鬼的權力是否也源自神?若是,是否也適用於羅馬書十三章「順服掌權者」的要求,大家來順服魔鬼,牠好歹也是由保羅親口認證的掌權者。然而,這種說法,有點頭腦也知道是有問題的吧,做基督徒怎能順服空中掌權者魔鬼呢。若非,那魔鬼的權柄又出自何方呢,假如魔鬼有自己的權力來源,我怎分辨地上掌權者的權力,不是源自魔鬼的呢?「順服掌權者」的要求是否有例外,這例外又如何分辨和處理。
最後,保羅自己的態度也十分曖昧。在使徒行傳廿一至廿二章記載了保羅因為傳教,與耶路撒冷的人發生齟齬,演變成騷亂,差點當場遭害。千夫長見形勢不對,立時救了保羅入營樓,打算先打三十棍殺威棒,保羅此時卻表露羅馬人的身份,免去一場皮肉之苦。
假如順服掌權者的解法,一如坊間某些保守教牧所言,連不義的政權也該順服,除非政權阻止教會傳福音。為何保羅不讓千夫長鞭打(注意,千夫長沒有阻止保羅向群眾講解福音),而選擇動用自己的羅馬公民權保護自己,甚至一直要上告到凱撒。
以上是近思考聖經時遇到的難題,大家不妨拿回去教會問問傳道人,看看有甚麼答案。
順服掌權者,沒有問掌權者是誰和如何得到權力
回覆刪除如果我有一日靠暗殺或軍事政變奪權成功,你們都要順服我,因為我掌握了權力
讀聖經不讀上文、下理,就是扭曲經文,斷章取義。倒不如完全禁讀!
回覆刪除單看羅馬書十三章,也清楚知道「順服」掌權者必須有條件。
當今一干媚權教會對不義強權阿諛奉承,選擇性只教導會眾所謂「順服掌權者」的羅馬書十三章1,2兩節,卻忽略甚至徹底無視下文談及「順服掌權者的必要條件」(同章的3-7)的經文共五節。
我們有責任敦促這種教牧住口,並予嚴正糾正。
通本聖經,不順服掌權者的例子,遠多於順服的例子,保羅的要求反而是特例,很多信徒讀不通聖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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