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,雖說近年,恐怕已經有七八年時間,即使自己信主多年,還是極為害怕與基督徒討論任何事情,發覺他們擁有一套很特殊的討論技巧,無論在任何情況之下,不管是進化論與創造論、抑或是政制發展之爭,還是教會的牧養問題,最後他們總會覺得自己在討論中勝出了,完全駁倒你,提供了一個完美答案,而你發覺大家從未認真交流,浪費時間。
我對眼就係證據!
最常見的情況,就是在無提出任何證據下,質疑對方的信仰背景及動機。
例如近期端木皚所寫的兩篇文章:〈信和不信不可共負一軛? :由所羅門婚禮談起〉及〈信和不信不可共負一軛? :敬答諸君子〉,有人如此回應:「這個爭論婚姻真係有點無謂...我懷疑動機是為了給自己尋求一理由同不信的一起...(下略)」
一個人的真正動機,除非經過長時間的觀察或相處,否則是難以洞悉,有時即使長時間觀察也未必能夠。回應者只看過兩篇文章,卻可以看穿對方的動機,推理能力之強,真箇是福爾摩斯再世。控訴他人「別有用心」時,又提不出確實的證據,只淪為「呢到唔係法庭,唔需要證據,我對眼就係證據!」
嘗試在釋經上解釋信與不信的問題,認為聖經沒有完全反對與不信者的婚姻,就等於想與非信徒拍拖結婚?難道我爭取女性權益,追求男女平等,就等於我是女人?我反對死刑,就是因為我犯了死罪,或是我有親人朋友是死刑犯?我抗議樓價過高,民不聊生,就是廢青一名?
此等做法,是訴諸人身的謬誤,企圖抺黑對方,猜測不同意見人士的品格代替理性交流。
阿媽係女人
我相信很多與基督徒討論過的人遇過,對方無論對任何問題,只有簡單一兩句說話回應,包括在聖經金句濫用排行榜第一位的「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」,其餘必然聽過的「不要論斷」、「以基督的心為心」。
有時是簡單不過、放諸四海皆準的大道理,將所有疑難,歸納成一些簡單原則。
例如時代論壇這篇文章〈返教會卻不快樂〉,是其中一個典型。
我不是說祈禱不重要,但文章的進路,卻將教會中五花百門的事情,通通歸疚在與神關係不好,要透過禱告解決,想法實在太簡單片面,退開幾步,即使與神關係不好,要處理的方法可能也不少。假如有人工作加上教會事奉,一日要做十八小時,相信與神的關係再好,也無法解決休息不足,無法恢復的問題。
尤如一個法醫,將所有要求解剖驗屍,確認死因的個案,通通寫成「心臟停頓,沒有呼吸」。正不正確?正確!有沒有意義?請自行判斷。
當然,這樣評價可能對作者不公允,因為行文風格上屬於心靈雞湯式的文章,而非嚴謹的論證。但想借此指出,在不少討論之中,基督徒的確會使用這種方法,跟別人討論問題,不斷重覆一兩句屬靈金句,將所有複雜的問題,還原成簡單的靈性問題,凡事多禱告、多靈修、多依靠神、多讀經,以為就可以完滿地解決對方的提問。對方不接受,又訴諸人身,指摘對方不夠屬靈,才有如此反應,嚴重甚至說成控訴神、控訴教會,要認罪悔改。
待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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