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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6月30日 星期二

關於教會內信徒在討論同性戀議題的若干觀察



因美國的消息,同性婚姻的問題在本地又再一次炒熱。


在處理同性戀問題上,教會最大的偏差是過份強調自己的對,羅列所有對自己有利的觀點,而沒有採取較全面的角度,理解對方的說話有沒有道理,有沒有可體諒、同情的地方。面對異於教會立場的事,不強調溝通,擔心任何的對話,或共識,或試圖保持中立,最終是「給魔鬼留地埗」,會對真理有損。

結果,無形中在信徒心裡,塑造出一種印象,「我們全對,他們全錯」,「我們是聖潔的子民,他們是墮落的凡塵」,「我們有基督的愛,他們只有屬世的情慾」,將複雜的世情簡單二分。因此,在一般討論中,信徒的表現往往極為凶狠強悍,寸步不讓,寸土必爭,不是真理的朋友,就是真理的敵人。甚至,當有信徒對教會的立場有疑問,即使他們未必支持同性婚姻或其他同性議題,都會被視為不夠堅決,信心軟弱,要認罪悔改。


例如,我在教會團契的小組討論中,提出過意見,應該立例保障同性戀者在社會上的一定權益,但不必去到支持同性婚姻,接近明光社所講的第三條路,一樣被人罵個七葷八素。「你係咪基督徒黎架!」理由是常見的滑坡謬誤,以為一旦讓同運得到「甜頭」,任何的「讓步」,最後勢必助長了爭取同性婚姻的籌碼,繼而孌童合法、人獸交合法,令到世界道德淪亡,家庭價值解體。


然而很吊詭的是,教會平日不斷強調自己「只不過是人的組織,有罪而不完美,會犯錯,基督徒三個字沒有保證」,但去到某一些關鍵時刻,基督徒又可以很有保證自己不會錯,是世人錯了。

正因自己代表「正義」,為甚麼要對「邪惡」讓步;一切源自其他人的問題,自己又怎會犯錯。結果,面對同運議題,教內很多輿論,一方面用一種攻擊、圍堵、趕盡殺絕的手段,將敵人消滅於萌芽狀態,另一方面對同性戀者說教會有愛,耶穌會無條件接納所有罪人,實在諷刺得很。

例如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因其性傾向而在地鐵遭人辱罵一事,性文化學會發聲明,除了反對侮辱外,亦聲言不應「以言入罪」,若不是信徒及反對陳志全政見的人,社會上有多少人願意認同這種解釋?

信徒對不同的意見,或非教會提供的觀點,理解極為片面,只能發出諸如「同性戀有罪」、「同性戀不自然」、「世界日益墮落」、「世人厭煩真理任意而行」等斷言,而無力,也不願意分析社會中千絲萬縷的關係。例如近日部份信徒攻擊美國司法制度,覺得幾個法官的決定,就令整個國家「淪落」了,而沒有搞清楚來龍去脈。(類似想法甚至見諸明光社官方FB)


回到香港的情況,同樣身為社會公民的同性戀者,是否亦應該受到法律保障,不被歧視?香港社會性傾向歧視嚴重嗎?是不要需要立法保護?應該受到那一層次的法律保障?或者有沒有其他出路?社會上其他人有甚麼看法?教會中缺乏這種討論,甚至有意無意阻撓這種討論,擔心教壞信徒,「絆倒」信心軟弱的人,信徒圈子,極為封閉,訊息貧乏,卻不斷被人灌輸「我們是對的」、「我們擁有真理」、「同志運動亡我基督教之心不死」。


教會十幾二十年努力反同運,無法深化信徒對事情的理解,三姑六婆式的巷聞流言,依然有巨大影響力,甚至非教會或相關機構可以左右。


去年的5.18愛家遊行,無論大會如何三申五令,集會目的是關注家庭價值,即使願意相信背後沒有隱藏的議題,但信徒私下瘋傳的訊息,不少就是叫大家站出來反對政府為同性婚姻立法,不少人信以為真,輾轉相傳,有些組群內明明有傳道人在當中卻不作澄清,恐怕連不少傳道人也不清楚 ,以為政府正要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。



一到談同性戀,大家只得反射式說:「同性戀有罪,我們反對同性婚姻,因為這不符合聖經。」而不理會,也不懂怎去處理,人家一旦不信聖經怎麼辦?未免有點拿明朝的劍,用來斬清朝的官。

 
教會內部教導貧乏,信徒對議題掌握不足,自然要尋找機構代勞。機構的角色做得好,的確可以分擔教會的工作,教育信徒,深化討論,帶來出路,幫助信徒在紛擾世情中做好見證。但已經有不少人指出過,有人錯誤引用美國右派文化戰爭的模式,來應付香港同運發展。美國歷史上深受歐洲基督教影響,並有深遠清教徒傳統,現今有約七成人自稱為基督徒,福音派佔人口四份一。雖然近年宗教勢力一直衰退,信主人數不斷下降,但基督教仍然是美國傳統價值重要部份。

但香港呢,廣義基督徒(連同天主教,著名異端耶和華見證人及後期聖徒教會)約為97萬,新教基督徒約55萬,佔人口7.6%,當中活躍參與的又更少。以文化戰爭為軸,在香港與同運打一場正邪之戰,教會,你有勝算嗎?

到最後,或許讓我斷章取義一下。
或 是 一 個 王 、 出 去 和 別 的 王 打 仗 、 豈 不 先 坐 下 酌 量 、 能 用 一 萬 兵 、 去 敵 那 領 二 萬 兵 來 攻 打 他 的 麼 。若 是 不 能 、 就 趁 敵 人 還 遠 的 時 候 、 派 使 者 去 求 和 息 的 條 款 。路加福音14:31-32

1 則留言:

  1. 正邪之戰...小弟倒要質疑:孰正孰邪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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