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幾天看見信徒在網上的討論,令人相當無奈。
教會為應付同運,過去一二十年大肆宣揚文化爭戰模式,培養了大量「性鬥士」,但他們論述貧乏,邏輯混亂,毫無同情心,動不動上綱上線,「非我族類,其心必異」,凡事以最極端的陰謀論去猜想對方,「同運亡我基督教之心不死」。美其名為「接納罪人不接納罪」,實際是「pour the baby out with the bathwater」,失去教會最大的標記:愛與寬恕。對於不同觀點沒有努力去理解,甚至不屑理解,擔心玷污自己,也不容許其他信徒去理解,怕會「絆倒別人」,只認為掌握了絕對真理,認為自己正代表神。
明光社有提出過「第三條路」,在避免為性傾向歧視一刀切立法之餘,同樣令同性戀者在社會上得到一定保障。但由於過去的滑坡理論太過深入民心,將同運與整個性解放思潮綑綁處理,令大家以為教會釋出善意,或任何的「讓步」,都是向同性婚姻邁向一步,繼而孌童合化法、亂倫合法法、人獸交合法化、多人婚姻合化法。(其實多人婚姻早就合法過,中國古時的三妻四妾不就是嗎?可是近來又講成是開放同性婚姻的後果之一,如此種種謬誤,族繁不及備載)。
連明光社想提出較溫和的主張,都未為一般教徒接受,教內出現的反同聲音,連明光社自己也控制不了,「性話語權」漸漸流向更激進、更基要的團體手中。
連明光社想提出較溫和的主張,都未為一般教徒接受,教內出現的反同聲音,連明光社自己也控制不了,「性話語權」漸漸流向更激進、更基要的團體手中。
教會培養了一隻連自己都無法控制的怪物。
這群「性鬥士」個個磨拳擦掌,要在末世前,為上帝打那美好的仗,甚至連教會較中立的聲音,只要不認同他們的想法都會被攻擊。例如去年5.18愛家遊行前,鄧紹光博士在時代論壇發放文章質疑運動的性質,其中一名信徒回應:
恐怕好快就會「先除國賊,外爭國權」,實行基督教的「清君側」。「這位神學家究竟有沒有穩定地返教會?他返的是否正統教會?他是否躲在象牙塔內不了解香港整體教會的實況?他做神學是否為造就教會?他只是要語不驚人誓不休!」
這群性鬥士完全忽略一個狀況,基督徒在香港只不過少數,香港本身亦無深厚的基督教文化基礎,耶穌是舶來品,教會無論人數、輿論及文化背景均處於下風。除此之外,雙方「戰力」最大差距是教會必須有愛,要接納對方,而同志大可不必,可以用最極端暴烈的方法回應而毫無包袱,過去就曾經發生過有同性戀者到天主教堅道總堂抗議。
基督教現有不少機構,完全以商業模式運作,他日真的可以拒絕同性戀者申請主要職位?帶領機構方向?若同性婚姻合法後,教會及相關機構真的可以依宗教立場拒絕提供服務?例如婚前或婚後輔導等。在美國有基督徒不肯為同性伴侶提供婚禮相關服務,如攝影、場地、食物等,而被告上法庭,相信未來會在香港重演。
我覺得無論教會及信徒,應作兩手準備。要反同運的話,即管可以憑自己的領受及良心去做,緊記耶穌的教導是愛鄰如已。但也應該想清楚,萬一要「輸」的話,教會可以怎樣在一個「歪曲悖謬」的世界,穩守自己的價值。
不禁令我替同運人士感激推動這種膠言膠論的膠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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