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飯跟朋友講起一個問題:事奉該收錢嗎?
對方是一位專業的音
教會內有不成文的規矩,信徒事奉是必然免費,很多時連車馬費也沒有,甚至要貼錢。若有教會弟兄姊妹懂的話,也不應向外求,即使外間的服務很便宜及方便。
講不是平常到教會崇拜做司事那種事奉,而是當教會事工及活動越來越多時,有時候會動用到會友的專業,這種專業甚至是會友賴以為生的技能。例如,教會辦足球興趣班,請自己會友擔任教練,但會友本身就在足球訓練學校任職,他教波是收費的,星期日的訓練班甚至可能撞上他原有的課程。更常見是一些音樂事工,教授樂器,或者在教會活動提供專業的攝影、拍攝服務等等,教會都要求事奉的人免費付出,看到教會的需要應走出來,為建設神國不必計較。
但這種做法背後,有沒有聖經及信仰上的跟據呢?事奉人員必須免費的講法從何而來?還只是一種不成文的傳統?因為明顯地看得到,教會內有另一套系統存在,傳道人等神職人員是受薪,有很多其他的課程、講座等,也會收費。
我覺得若然要動用到信徒這種層次的專業,教會應當適當地支付薪金,即使比市面少也好,像徵式也好,即使信徒表明是來義助,他之後將金錢放回奉獻袋,這不是市儈的問題,而是應該尊重別人的專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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